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寄递
根据国家邮政局、公安部、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《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》(国邮发〔2021〕46 号),要求寄递企业和寄递用户严格遵守寄递物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,请您配合做到以下几点:
1.严格执行实名收寄制度, 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的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外,寄递企业一律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登记, 确认人证相符后方可收寄。
2.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并作出验视标识, 对于禁止寄递的物品、不能确认安全性的物品、寄件人拒绝验视的物品,以及与登记信息不一致的物品, 一律不予收寄。
3.严格执行过机安检制度, 自2021年6月21日至庆祝活动结束期间, 各地寄递企业对寄往北京的邮件快件必须经过X光机安检, 并逐一加盖或粘贴过机安检标识, 安检标识应当载明安检单位和安检省份。
2021-09-15